严元章藏书0052
今日的英国制度British Institutions of Today

本书提供了英国当代机构的全面概述,重点介绍了政治和法律结构。它首先探讨了英国人民的保守性质以及法治在维护公民自由中的作用。随后详细介绍了选举制度的历史和运作,从投票权的发展到选举过程中的规范,以及议会,包括下议院和上议院的职能和立法程序。此外,文本还考察了内阁和首相的职权,以及君主制的演变及其象征性和实际影响力。最后,它讨论了司法系统、地方政府、社会服务的趋势,以及英国在国际组织中的承诺和英联邦的角色。
D.Phil. KINGSTON DERRY 撰写的《今日的英国制度》(BRITISH INSTITUTIONS OF TO-DAY)一书的内容。该书最初于 1937 年出版,并于 1947 年发行了“修订和扩充的新版”,其中增添了关于“政府的新趋势”(New Trends in Government)的章节,以应对战后局势。
一、 创作目的与核心理念
本书旨在充当一本公民教育(Citizenship)读物,主要服务于三个目的:首先,为中六(Sixth Form)学生清晰地介绍他们必须参与的公共生活;其次,通过提供各种问题集,激发学生的课堂讨论和个人研究;最后,吸引希望深入了解宪法表面之下、观察其真正运作方式的普通读者。
作者在书中牺牲了早期宪法历史的篇幅,转而关注公民今日和明日所关心的议题,例如国王与大臣的关系中现存的“权力”、“新专制”(New Despotism)是否构成严重危险,以及地方政府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官员控制等问题。尽管本书力求客观,但作者承认,研究英国制度最主要的目的在于见证其向“永恒不变的民主理想”发展。
二、 涵盖范围与主要内容架构
本书内容全面,涵盖了英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机制,以及政治党派、社会服务、帝国内部关系、国际关系,乃至女性在国家中的志愿组织和公共工作等诸多事宜。
1. 制度基石与公民权利(Chapters
I–V)
-
绪论(Chapter I):通过“保守的人民”(A
Conservative People)和“一个自由的国家”(A Free Country)这两个概念,介绍了英国公共生活的国家习性与核心特征。自由的基石在于“法治”(Rule of
Law),即政府的任何行为都必须获得法律授权,且所有政府行为都可被普通法院审查。 - 投票权与议会(Chapters II & III):详细叙述了自 1832 年以来“选民及其投票权”(The Voter and His Vote)的历史,直到 1928 年实现了与男性享有完全相同条件的普选权。随后深入探讨了“议会两院”(The Houses of Parliament),介绍了下议院(House of Commons)在控制“公共钱袋”(Control of the Public Purse)方面的职责(包括“预算”和拨款程序),以及“立法”(Legislation)的过程。
- 内阁与君主(Chapters IV & V):详细回顾了“内阁”(The Cabinet)的历史演变,从国王的顾问团演变为统治国家的政党委员会,并阐述了内阁大臣的三大职责。此外,还探讨了“首相”(The Prime Minister)的权力,包括其作为内阁与其他大臣以及君主之间唯一纽带的角色。而“国王”(The King)不仅是国家连续性的象征,还通过其“劝告和劝阻”的权力以及作为帝国的纽带,持续发挥政治影响。
2. 行政与司法机构(Chapters
VI & VII)
-
法院系统(Chapter VI):介绍了“国王的法院”(The
King’s Courts)的演变,从国王亲自审判到现代的法官巡回审判制度,以及普通法(common
law)与衡平法(Equity)的融合。此外,还警示了行政部门权力扩张的风险,例如官员通过成文法授权来决定部门与公民之间争议的做法,这被已故大法官 Hewart 称为“新专制”。 -
官员与财政(Chapter VII):本章讨论了“国王的官员”(The
King’s Officers),包括武装部队(Army, Navy, Air Force)
以及作为整个系统核心的“文官制度”(The Civil Service)。文官不控制政策,但在党派政府中属于无价的要素。最后,讨论了国家如何“支付费用”(Paying For It),区分了直接税(如所得税)和间接税,并指出大部分税收正以“社会服务”(Social Services)的形式直接回馈社会的一部分人。
3. 地方治理与外部世界(Chapters
VIII–XIII)
-
地方政府(Chapters VIII–X):介绍了县郡(county)和市(borough)等地方政府机构的民主化进程,以及地方议会(Local Councils)的运作方式。地方政府提供的服务包括公共卫生、济贫和教育等。其中,第十章专门分析了“伦敦的政府”(The Government of
London),涉及伦敦郡议会(L.C.C.)、古代的伦敦市(City of London)以及特殊机构的运作。 -
女性参与(Chapter XI):回顾了“女性的公共工作”(The
Public Work of Women),概述了女性在一百年间争取到的法律权利和参政权,包括进入地方议会和国会,以及在志愿慈善活动中的贡献。 -
英联邦与国际关系(Chapters XII & XIII):第十二章聚焦“英联邦和帝国”(The
British Commonwealth and Empire),强调了 1931 年《威斯敏斯特法规》后,自治领(Dominions)与英国在法律上地位平等,以及君主在维系帝国统一中的重要性。第十三章探讨了“国际关系”,涵盖了欧洲协调(Concert
of Europe)和国际联盟(League of Nations)的历史,并详细介绍了战后新建立的“联合国组织”(United
Nations Organization, U.N.O.)的宗旨、原则和核心机构(如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
4. 战后趋势与公民责任(Chapters
XIV & XV)
-
政府新趋势(Chapter XIV):这部分内容反映了 1947 年修订版的特色。它讨论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对国内制度的深远影响,包括战时内阁(War Cabinet)的组织 和大规模的政府部门扩张。书中指出了国家对工业的组织模式,包括制定法定计划(Statutory Plan)、建立公共事业机构(Public Utilities)(如 B.B.C. 和 Central Electricity
Board)和实施产业国有化(Nationalization)(如英格兰银行和煤矿)。更重要的是,它描绘了英国如何迅速发展成为“社会服务国家”(The Social Service
State),并介绍了以《贝弗里奇计划》(Beveridge Plan)为基础的全国健康服务和全民保险的提案。 -
与国家合作(Chapter XV):作为结尾,本书强调了“与国家合作”(Co-operation
with the State)的必要性,指出一个自由的国家不能在缺乏公民自愿合作的情况下平稳运行。因此,公民有责任获取准确的知识,积极参与志愿活动,并奉行对立意见的“容忍”(Toleration)原则,这是民主精神得以实践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