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元章藏书0051
不列颠与不列颠人民Britain and British PeopIe

出版于 1942年 的著作,书名为《不列颠与不列颠人民》,旨在提供对英国生活各方面的全面概述。书中探讨了包括英国社群的地理、民族构成和地区差异,英国议会制度的运作,政府(包括君主制、行政部门、公务员制度和地方政府)的结构,英国法律体系的特点及其历史渊源,宗教在国家发展中的作用,教育体系(包括公学和大学)的结构和哲学,以及社区对成员的关怀,特别是社会服务和混合经济体制。作者在序言和不同章节中强调了妥协、连续性、社会与国家的相互作用,以及英国在面对全球变化时所展现的多样性中的统一。
《不列颠与不列颠人民》(BRITAIN AND THE
BRITISH PEOPLE)一书由欧内斯特·巴克爵士(SIR
ERNEST BARKER)撰写,并由牛津大学出版社(OXFORD UNIVERSITY PRESS)出版。该书于1942年初版,并在二战期间(1942年至1945年)多次重印。作者明确指出,本书关注的范围仅限于不列颠岛(或群岛),即“不列颠事务”(’The matter of Britain’)。作者提醒读者,不列颠之外还存在大英帝国或英联邦,因此本书只描述了整个圆圈的一个“部分”。
本书旨在全面介绍不列颠的国家、社会、政治、法律及文化生活,重点阐述了塑造现代不列颠社会的基本要素和内在精神。
内容概要
第一章:不列颠社群
本书开篇介绍了不列颠的地理面貌和社群构成。不列颠是一个“小巧玲珑”且绿色的国度,但同时也是地质和人类的“万花筒”(mosaic),充满多样性。不列颠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由英格兰人、苏格兰人、威尔士人和北爱尔兰的阿尔斯特人组成。语言方面,英语是一种“桥梁语言”,融合了日耳曼语族和罗曼语族(拉丁语源)的词汇。
在阶级制度方面,历史上英国一直倾向于社会同质性(social homogeneity),但工业革命曾一度造成了工业资本主义与工业无产阶级之间的鸿沟。然而,书中强调不列颠社会具有更高的社会团结(social solidarity),社会分歧(class-war)并不明显。尽管如此,财富分配仍然不均。
此外,本章探讨了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不列颠社会习惯于将大部分内部事务留给自愿结社(voluntary associations)组成的“社会”(Society)来处理,而非由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家”(State)直接管理。尽管国家权力(State action)有所增长,但它仍与社会自愿行动并行合作,形成了一种“双重统治”(dyarchy 或 condominium)的平衡系统。
第二章与第三章:政治制度与政府
不列颠政治制度的核心是议会主权(Sovereignty of
Parliament)和法治(Rule of Law)。议会(尤其是选举产生的下议院)在所有内部和外部政策问题上都拥有最终决定权。法治则保障了公民的权利,使其受到普通法庭的保护,免受其他公民或官员的胁迫。
书中详细阐述了内阁(Cabinet)的作用,它作为议会的领导者和指导者,具有强大的权力和权威。总理(Prime Minister)则是内阁的核心和主导人物,他的决定最终维护了内阁的团结。议会制民主的精髓在于讨论(discussion)和协商(parley),而反对党(Opposition,即“潜在的内阁”)的存在,确保了体制内多数与少数之间的妥协和连续性。
至于政党,作者将其定义为旨在制定政治纲领、向选民推选候选人并通过内阁实施纲领的自愿结社。保守党(Conservative party)的核心理念是团结(unity/fraternity)。自由党(Liberal party)则始终代表着自由,近年来将其范围扩大到了经济自由和经济民主。工党(Labour party)虽然年轻,但其主要动力是对社会平等的追求。
在政府层面,国王或王权(Crown)渗透于整个国家,是立法、行政和司法系统的法律源头。国王是英联邦的象征,也通过其连续任职积累的经验,向大臣提供鼓励或警告,发挥个人影响。行政或文职服务系统(Administration or Civil Service)通过公开竞争性考试招募,旨在招募具备普遍能力的人才。文职人员恪守严格的中立守则。
在军事方面,英国传统上重视海军。1939年,即二战爆发前夕,英国引入了某种形式的普遍兵役制(universal service),这标志着英国军事体系的根本性变革,并有助于增强国家的同质性。
地方自治(Local Government)同样是英国体制的重要部分,它通过地方选举产生的机构(如郡议会和市议会)行使权力,其活力远超中央政府。
第四章:英国法律体系
英国法律体系是全球两大法律体系之一(另一为罗马法系)。英国法(English Law)的很大一部分是法官制定的法律(judge-made law),而非仅仅是议会制定的成文法(Statute
law)。
法律界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崇高地位。律师(Barristers)不仅组成自治的法律团体(Inns of
Court),而且通常是进入政治生涯的途径。大法官(Lord High Chancellor)集司法和行政权力于一身,是法律体系的首脑和内阁的法律成员。
英国的司法制度包含法官、太平绅士(Justices of
the Peace)和陪审团(Jury)三个要素。陪审团的设置与对普通人的尊重有关,是英国民主的基础。
英国法律体系的优点在于保护公民权利,例如“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此外,它确保了法律和秩序,同时尊重嫌疑犯的权利,并以迅速且确定的方式处理刑事案件。然而,民事诉讼可能存在昂贵和缓慢的缺陷。
衡平法(Equity)及其核心信托法(Law of Trust)对英国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它不仅保护了教会和工会等自由结社的发展,更催生了“政治权力是一种信托”的政治理念,并推广至英帝国殖民政策和国际联盟的托管制度。
第五章:宗教与教会
宗教是解开英国生活秘密的“钥匙”。英国国教(Church of England)自1533年宗教改革以来,一直试图成为一个与国家范围一致的国教(State-Church),但它采取了介于罗马天主教与欧洲大陆新教之间的“中间道路”(midway position)。
清教徒/不从国教者(Nonconformity)的兴起是英国历史的关键。他们拒绝教会与国家统一,主张教会应是自愿组成的“自由教会”(free church),这为英国民主的发展埋下了重要的种子。尽管不从国教者在1662年后长期受到公民权利的限制,但他们通过卫斯理宗(Wesleyanism/Methodism)等运动力量大增。
英国历史上两大新教团体(英国国教和不从国教者)力量大致相当,这种“在根本上一致但细节上分歧”的宗教对立,正是英国议会民主得以发展的基础。它为政治辩论提供了框架,并塑造了早期的政治党派(辉格党/不从国教者 vs. 托利党/国教徒)。
第六章:精神事务
教育系统在历史上从顶层开始发展(牛津和剑桥大学),后向中层和底层普及。今天的教育系统体现了“权力分割”,即自愿机构(voluntary agency)与国家权力(State authority)之间的合作。虽然存在公学(public schools,即私立寄宿学校)和国立学校的“双轨制”,但奖学金制度正在拓宽进入老牌大学的渠道。英国教育系统强调教师和公民的选择自由(liberty of the citizen)。
媒体和广播方面,自1695年以来,英国新闻界享有自由。广播方面,英国广播公司(BBC)作为由国家特许成立的公营公司(public corporation),在国家和私人商业系统之间找到了中庸之道。
在艺术方面,英国艺术是欧洲共同传统的一部分。书中肯定了英国在文学、音乐和建筑方面的成就,并强调了社会对公共美感和城市规划的日益关注。
体育(Sport)被纳入“精神事务”,因为它具有半美学和半伦理的特质。英国的体育精神是自愿服从规则(’the rule of the game’),这与自律和议会讨论的程序精神相通。
第七章:社群对其成员的关怀
英国的社会经济体系是一种混合经济(mixed
economy)。它结合了私人企业和国家所有制,并通过公共法人团体(public corporation)运营大型事业(如英国广播公司、中央电力局、伦敦客运交通局等)。
国家通过税收和支出影响经济:1937年,英国的中央和地方税收总额接近国民收入的四分之一。直接税(如所得税和附加税)采用累进制度。
公共社会服务(Public Social Services)是国家支出的主要部分,其总支出从1901年的3600万英镑激增到1937年的4.55亿英镑。这些服务是英国社会公正“新政”(New National Deal)的体现。
社会服务可分为三个方面:
- 心智(Mind):主要是教育服务,包括学校和大学资助,以及教育金字塔的奖学金制度。
- 身体(Body):包括健康服务(如校医服务、产前护理、公立医院),国家健康保险(覆盖约2000万人),以及住房服务(1920年后,有国家补贴和无补贴的新建房屋占现有住房总数的三分之一)。
- 生计(Estate):旨在改善社会条件,包括公共援助(public assistance,即过去的贫困救济),失业服务(unemployment service,含失业保险和失业救济金),以及养老金(分为非缴费型和缴费型,后者也包括遗孀和孤儿抚恤金)。
总结
巴克爵士的《不列颠与不列颠人民》描绘了一个不断演变、强调平衡(balance)、妥协(compromise)和连续性(continuity)的民主国家。书中强调,不列颠民主的精髓在于在国家组织力量与自由个体的驱动力之间取得平衡。尽管英国仍存在非理性、略显笨拙的制度(如国教、法律体系),但正是这种对自由和自愿行动的坚持,以及对社会福利(经济民主)的逐步推进,使其成为了一个“稳定而进步”的社群。
这本书对于理解20世纪中期英国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结构,以及其在全球冲突背景下进行内部改革的决心,提供了深刻的见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