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元章藏书0259

 

「青少年教育顾问委员会报告」

Report of the Consultative Committee on the Education of the Adolescent



 

这份咨询委员会报告书聚焦于青少年的教育组织、目标与课程,旨在建立适合留校至 15 岁以上学童的学习路径。报告的核心建议是在 11 岁以上设立一个新的教育阶段,将学生转入被命名为「现代学校」(Modern Schools)或「高年级班级」(Senior
Classes
)的机构。课程设计强调提供良好的通识教育,并根据当地环境(例如商业或工业)加入 务实倾向,以确保学生的学习内容与日常生活和未来职业相联系。为支持这些变革,委员会详细审视了英国和韦尔斯教育体系的历史发展与演变,并直面了包括 小学、中学与技术教育 之间的传统三方划分等行政结构难题。此外,报告也为新学校提出了严格的师资要求、设备标准和入学流程,强调需采取渐进的行政措施来实现 后初级教育 的普遍发展。

 

 

青少年教育顾问委员会报告各章节详细书评

本报告核心旨在探讨 15 岁以下、未就读中学(Secondary Schools)的儿童应有的学习课程、目标和组织,特别考虑到需提供良好的通识教育,并顾及学生未来在商业、工业和农业方面的职业。

报告的核心结论是:教育应当重新分级,所有儿童应在 11 岁或 12 左右,从初级教育阶段(Primary)转入中级教育阶段(Secondary/Post-Primary),以把握「青少年期」(adolescence)的发展潮流。

绪论与历史背景 (Preface, Introduction, and Chapter I)

  • 绪论 (Introduction) 委员会在 1924 5 月开始审议此问题。委员会提议,所有儿童应在 11 岁或 12 岁时转入新的环境,如现有的中学(建议命名为 文法学校,Grammar Schools),或新的 现代学校(Modern
    Schools
    (即现有的中央学校 Central Schools)或现有小学的 高年级部门(Senior Departments。现代学校的教育应是人道且通识的,但会更注重实用指导手工艺,并带有「务实」(realistic)倾向,使其课程与工业、商业或乡村生活相结合。
  • 第一章:1800 年至 1918 年英格兰与韦尔斯全日制初等后教育发展概述 (Chapter I) 本章概述了初等教育系统中各类初等后教育实验的发展脉络。
    • 19 世纪初,初等教育的就学时间很短(约 2 3 年)。在贝尔(Bell)和兰卡斯特(Lancaster)影响下建立的学校课程,受到工业学校(Schools of
      Industry
      )的「实用」倾向影响,侧重于职业训练(如制鞋、裁缝、园艺)。
    • 1862 年的《修订法规》(Revised Code)对高等小学教育造成了严重阻碍,将重点限制在基本的「三 R」(读写算)和女红上。
    • 1870 年《初等教育法》之后,随着高年级学生人数增加,催生了「高等级学校」(Higher
      Grade Schools
      ),这些学校通常在高年级设置了科学与艺术部门规定的「组织化科学课程」(Organised
      Science Course
      )。
    • 1900 年的「科克顿裁决」(Cockerton Ruling)对此类学校的经费造成影响,导致许多高等级学校转型为中学。
    • 为了应对需求,委员会于 1900 年创立了「高等初等学校」(Higher Elementary
      Schools
      ),但其发展有限。
    • 中央学校系统始于 1911 年的伦敦,旨在提供一个介于中学和初级技术学校之间的课程,具备工业或商业倾向。
    • 1913 年,初级技术学校(Junior Technical Schools)开始提供为期两到三年的课程,旨在为工业或商业职业做准备。
    • 1918 年《教育法》最终规定了地方教育当局有责任为高年级或更聪明的儿童提供「进阶指导课程」(courses of advanced instruction)。

现状与问题 (Chapter II)

  • 第二章:现状事实 (Chapter II)
    • 问题的性质: 核心问题在于如何组织教育,使所有常态儿童都能在 11 岁后进入某种形式的初等后课程,为期至少三年,最好是四年。
    • 全球趋势: 这种需求并非英格兰独有,在美国(初级中学)、法国(高等小学)和苏格兰(进阶部门 Advanced Division)均有体现。
    • 统计摘要: 1922-23 年,11-16 岁儿童中约 55% 在小学就读。只有约 5.4% 参与了正式的「进阶课程」。数据显示,大约有一半 14-15 岁的儿童,以及四分之三 15-16 岁的儿童,没有接受任何形式的全日制教育。然而,提供更好的初等后教育设施,确实有助于延长学童的就学时间。
    • 地方教育当局(LEA)的措施: LEA 采取了多种组织形式,包括在现有学校内组织课程,或设立选拔性(selective)或非选拔性(non-selective)中央学校,或设立中央班级。
    • 初级技术学校(JTS): 这类学校(通常在 13 岁入学)提供明确的职业教育vocational education),分为手工艺型和工程科学型两大类。委员会建议 JTS 的正常入学年龄应维持在 13 岁以上,以避免过早确定儿童的职业方向。

前进方向与组织 (Chapter III)

  • 第三章:前进方向 (Chapter III) 委员会提出四项关键结论:
    1. 教育重新分级: 初级教育应在 11 岁左右结束,之后的第二阶段应称为「初等后教育」(Post-Primary)或中等教育,专门为青少年的需求设计。
    2. 学校类型多样性: 为了满足不同天赋的需求,中等教育阶段应包含多种类型的学校:
      • 现有中学类型:建议命名为文法学校(Grammar Schools
      • 现有中央学校类型:建议命名为现代学校(Modern Schools(包括选拔性和非选拔性)。
      • 小学内部的高年级部门:建议命名为高年级班级(Senior Classes
    3. 课程区分: 现代学校的课程应设计为 3 4 年,而不是文法学校的 5 年或更长。现代学校应提供通识教育,但具有「务实」倾向,将实用工作纳入课程,通常只设一门外语,并且在最后两年才给予明确的专业倾向。
    4. 转学机制: 应当建立机制,允许有能力的学生在 12 岁或 13 岁时从现代学校转入文法学校;反之,若学生不适应学术课程,也应允许他们从文法学校转出。
    5. 称谓改革(Nomenclature): 建议停止使用「初等」(Elementary)一词,将 11 岁前的教育称为「初级教育」(Primary Education11 岁之后所有形式的教育都称为「中级教育」(Secondary
      Education
      )。

课程与教学 (Chapter IV & V)

  • 第四章:现代学校与高年级班级的课程 (Chapter IV) 课程总体目标是达成「社会个性」(social individuality),平衡个人发展与社会需求。
    • 课程要求: 课程应整体规划(避免内容过度拥挤)、能激发兴趣并培养准确性,并结合在地条件和实用工作。
    • 实用工作: 实用工作(practical work)对于许多实用取向的学生而言,是智力训练的有力工具,也应当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 各学科建议:
      • 英语: 应在所有科目中得到监督,着重于有效的口语表达(如辩论)和系统化的写作训练。
      • 历史: 目标是培养历史思维,将社会史纳入核心,并确保课程能涵盖从罗马时代到现在的英国历史大纲。
      • 地理: 应作为核心科目,教授物理、人文和经济要素的相互作用。建议为每位学生提供足够的优质地图册,并结合实地考察。
      • 现代外语: 应具备纪律性、文学性和实用性。建议每周 5 节课,并强调口语训练。
      • 基础数学: 应减少传统算术中不必要的复杂内容(如循环小数、立方根)。将代数、几何和三角学的元素透过实用工作和公式推导引入。
      • 科学: 应循序渐进,包括物理、生物、生理学和卫生学。乡村学校应偏重生物学和农业科学。
      • 实用指导: 包括手工艺(如木工、金工)、家政(Housecraft)和园艺。
  • 第五章:现代学校和高年级班级课程中「倾向」的位置 (Chapter V)
    • 专业倾向(Bias): 委员会建议,现代学校应在课程的第三年或第四年引入实用倾向(practical bias,例如商业或工业倾向。
    • 区分: 这种「实用倾向」与初级技术学校提供的「职业教育」不同,前者是在通识教育范围内,强调科目的实用面向,但不涉及特定职业的专业技术。
    • 限制: 引入倾向时必须谨慎,不应牺牲通识教育,并应考虑地区的经济环境和劳动力流动性。

人员、设备与管理 (Chapter VI, VII, IX, X)

  • 第六章:师资与设备 (Chapter VI)
    • 师资: 现代学校的师资标准应接近文法学校的标准,以吸引优秀人才。教师队伍应包含受过训练的认证教师、大学毕业生以及具有行业经验的专家(如工匠)。校长应具备广泛的视野和对社会及工业条件的了解。
    • 设备: 现代学校的设备标准也不应劣于文法学校,应有适当的实验室和实用工作空间。
  • 第七章:儿童入学 (Chapter VII)
    • 入学方式: 选拔性现代学校的入学考试通常与中学的「免费学额考试」(Free
      Place Examination
      )结合进行(年龄 11+)。
    • 建议: 应举行书面和口头考试,以确定最适合儿童能力和兴趣的学校类型。在边缘案例或考试成绩与教师评估不符时,可使用个别心理测验。
  • 第八章:延长就学时间 (Chapter VIII)
    • 建议: 委员会认为,延长就学时间是教育进步的必要条件。建议立法将义务教育年龄定为 15 ,并在五年后(即 1932 学年开始)生效。
    • 反对意见: 尽管大多数人支持教育目标,但有少数委员认为在五年内实现这一目标,在财政和师资(需要额外 15,000 20,000 名教师)方面是不可能的。
  • 第九章:离校考试问题 (Chapter IX)
    • 新考试: 应设立一项新的离校考试,以满足现代学校学生的需求,但应延迟至少三年,以确保课程的自由发展。考试应为自愿性质,并设计为 15 岁以上的学生参加。
    • 认证: 证书应由地方联合委员会组织,并由校长签署认可,注明学生在未考试科目(如实用科目)中的能力水平。
  • 第十章:行政问题 (Chapter X)
    • 二元当局与三元划分: 现行教育体系被划分为初等、中等和技术三个系统,并由两种地方当局(负责全部高等教育的当局,和仅负责部分初等教育的当局)管理,造成了资源分配和组织上的摩擦。
    • 建议的解决方案:
      1. 过渡阶段: 地方当局应充分利用现有法律规定,加强彼此间的合作。
      2. 长期目标: 应立法将小型初等教育当局的权力移交给高等教育当局。
      3. 最终目标: 考虑设立省级教育当局(Provincial
        Authorities
        ,以整合现有的所有教育行政体系。
    • 双重管理(Dual
      Control
      ):
      委员会呼吁志愿团体和非公立学校管理者,应当支持并协助发展现代学校,因为这符合国家和儿童的最大利益。

结论与建议摘要 (Chapter XI)

第十一章总结了委员会的 38 项核心结论和建议,重申了教育应当在 11 岁后重新分级为中等教育的原则,并建议在 1932 年将义务教育年龄提高到 15 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