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元章藏书0236
《人的废除》The Abolition of
Man

C. S. Lewis 的著作《人的废除》(The Abolition of Man),该书是杜伦大学里德尔纪念系列讲座(Riddell Memorial Lectures)的记录。路易斯批评了现代教育方法,特别是英国语文教学(the teaching of English)中对客观价值(objective
value)的怀疑论倾向(scepticism)。他通过分析两位教育家盖乌斯(Gaius)和提提乌斯(Titius)的教材,指出他们的方法将所有价值判断降格为主观情感(mere sentiments)。路易斯将普世的道德原则称为“道”(the Tao),认为拒绝“道”会使人类失去判断力和“胸中之气”(the Chest),最终导致人的自我废除(the abolition of Man),使未来的世代沦为被少数“驯化者”(Conditioners)随意塑造的人造物(artefacts)。
第一章:没有胸膛的人 (Men without Chests)
本章主要批评了基础教科书的重要性以及其在价值判断上产生的负面影响。
对“绿皮书”(The Green Book)的批判:
- 刘易斯选择了一本供“中学高年级学生”使用的英语教科书作为起点,称其作者为盖尤斯(Gaius)和提提乌斯(Titius),书名为《绿皮书》。
- 盖尤斯和提提乌斯引用了科尔里奇(Coleridge)在瀑布边的故事,其中一位游客称瀑布“崇高”(sublime),另一位称“美丽”(pretty)。两位作者评论道,说“这是崇高”实际上只是在表达“我有崇高的感受”。他们总结说,我们“似乎在谈论某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而实际上我们只是在谈论我们自己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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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易斯指出,这种解读存在混淆。促使一个人将某物称为“崇高”的情感不是“崇高的感受”,而是“敬畏的感受”(feelings of veneration)。如果硬要将其简化为说话者的感受,正确的翻译应该是“我有谦卑的感受”(I
have humble feelings)。 - 对学生的影响: 读过这一段的学童会相信两个观点:所有包含价值谓语(如“崇高”)的句子都只是关于说话者情绪状态的陈述,且所有此类陈述都是不重要的。作者使用“仅仅”(only)这个词来暗示价值判断的微不足道。这并非理论灌输,而是一种假设,将使学生在十年后被“制约”(condition)去站在某种立场,而他们从未意识到这是一场争议。
- 教育方法的缺陷: 盖尤斯和提提乌斯对一则邮轮广告进行“揭穿”(debunking),指出其对历史或传奇情感的利用是虚假的(例如,游客不会真正“追寻印度宝藏”)。刘易斯认为,如果他们真的想教写作艺术,应该将这段文字与表达相同情感的优秀文学作品并置,以区分优劣。然而,他们所做的只是让学生学会相信,所有由地方联想引起的情感本身都是不合乎理性和可鄙的。
没有胸膛的人:
- 这种教育的危害在于,它在孩子们尚未成熟到可以做出选择之前,就从他们的灵魂中去除了那些被权威思想家认为是“慷慨、富有成效和人道”的经验的可能性。
- 刘易斯总结道,智力在没有训练有素的情感帮助下,面对动物的本能是无能为力的。他将人比作:头脑通过胸膛(Chest)来统治腹部(Be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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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膛”(The Chest) 是宏大(Magnanimity)、通过训练习惯组织起来的稳定情感(Sentiment)的所在,是“理智人”(cerebral man)和“内脏人”(visceral
man)之间不可或缺的联络官。正因为有了这个中间元素,人才成为人:因为通过智力他是纯粹的灵魂(mere
spirit),通过欲望他是纯粹的动物(mere animal)。 -
《绿皮书》及其同类著作的运作结果是制造出“没有胸膛的人”(Men
without Chests)。刘易斯讽刺道,我们一边去除这种器官(胸膛),一边却要求具备相应的功能(德行和进取心):“我们阉割了公马,却要求它们多产”。
道的概念:
- 在传统上,所有教师和所有人相信宇宙是客观的,某些情感反应是与其相称或不相称的——即物体不仅接受我们的赞同或反对,而且配得上我们的赞同或反对。
- 刘易斯将这种观念——包括柏拉图式、亚里士多德式、斯多葛式、基督教和东方形式——简称为“道”(the Tao)。
- “道”是客观价值的学说,相信某些态度是真实正确的,而另一些则是错误地对待了宇宙的本质。孔子谈论一个伟大的事物,即“道”,它超越所有谓语,是万物永恒出现的道路,也是每个人应该模仿宇宙进程而行走的方式。
- 如果一个人站在“道”之外(如盖尤斯和提提乌斯),他们将所有情感视为同样非理性的,仅仅是介于我们和客观事物之间的“迷雾”。
第二章:道 (The Way)
本章探讨了当抛弃“道”时,试图为价值观寻找新基础的努力如何失败。
“创新者”的困境:
- 盖尤斯和提提乌斯虽然在表面上对传统价值表示怀疑,但他们撰写《绿皮书》的行为本身就表明他们相信某些价值是好的,例如他们认可和平时期的舒适和安全、民主社区生活以及接触他人的想法是健康的。
- “创新者”试图剥离传统的“感伤”价值(如为国捐躯),以找到一个“更基本”或“更现实”的基础。
- 基于“功用”的失败: 如果创新者说“好”意味着“对社区有用”,那么他们仍然需要回答“为什么我要为他人的利益而牺牲?”这个合理的问题。他们无法在排除荣誉、自尊或爱的情况下,仅仅通过纯粹的推理来说服某人去死。
- “实然”不能推导出“应然”: 仅凭关于事实的命题(指示语气)永远无法得出实际的结论(祈使语气)。例如,“这将维持社会”不能直接导出“去做这件事”,除非通过“社会应该被维持”这一中介原则。
- 基于“本能”的失败: 试图将价值建立在“本能”之上(例如,保存物种的本能)也行不通。本能是冲突的。如果我们不带着关于本能的相对尊严的知识来审视它们,我们就永远无法从本能中得知这种尊严。法官不能是被审判的一方。
道的绝对必要性:
- 刘易斯指出,创新者所依赖的所有实际原则——例如为后代着想、为社会服务——都源于自远古以来就存在的“道”。在“道”之外,没有任何基础可以支持任何实际原则。
- 除非接受“道”的最终公理具有绝对效力,否则我们将没有任何实际原则可言。 如果没有什么是自明的,那么什么都无法被证明;如果没有什么是本身就具有义务性的,那么什么都不是义务性的。
- 创新者在抨击“道”时,实际上是在利用从“道”继承而来的碎片。例如,在“道”中,对后代的责任和对父母/祖先的责任并存,创新者无权随意挑选自己喜欢的部分而拒绝另一部分。
- “道”是所有价值判断的唯一来源。 如果它被拒绝,所有价值都将被拒绝。新的意识形态不过是从“道”的整体中武断地扯下碎片,使其孤立地膨胀至疯狂。
- 发展的区别: 对“道”的批评有两种:一种是“由内而外的有机发展”,如从孔子的消极版黄金法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发展到基督教的积极版(“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另一种是“由外而内的武断创新”,如尼采的伦理,它要求将传统道德视为错误并废弃。
- 刘易斯警告,不应直接质疑“道”的任何戒律,要求它拿出“凭证”,因为这会摧毁所有价值的基础。只有那些践行“道”的人才能理解它。
第三章:人类的废止 (The Abolition of Man)
本章探讨了人类最终征服自然的后果,即“人类的废止”。
权力并非普遍所有:
- “人类征服自然”这个表达经常被用来描述应用科学的进步。然而,通过飞机、无线电和避孕药等例子可以看出,人类的权力实际上是某些人对其他人行使的权力,而自然是其工具。
- 这种权力意味着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的统治,以及(原则上)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具体上)政府对人民的统治。
- 对后代的统治: 所有长期权力的行使,尤其是优生学和科学教育,意味着前代人对后代人的统治。如果某一代通过科学手段获得随意塑造后代的能力,那么后世所有人都将成为这种权力的“患者”或“客体”,他们将变得更弱,而非更强。
“制约者”的出现:
- 最终阶段是人类通过优生学、产前制约和基于完美应用心理学的教育和宣传,获得对自身的完全控制。人性将是最后向人投降的自然部分。
- 这种权力意味着“某些人有能力使其他人成为他们想要的模样”。
- 与旧的教育系统不同,未来的教育者(制约者)将被赋予“全能国家的权力和不可抵抗的科学技术”。他们自己不再服从于“道”,他们将良知视为可以控制的过程的结果,并决定将哪种良知植入他人心中。
- 制约者的动机真空: 制约者必须决定是否继续让我们拥有“责任”的观念。然而,责任本身也在被审判,它不能同时充当法官;“善”也无法帮助他们决定,因为他们知道如何在我们身上制造出十几种不同的“善”的概念。
- 制约者“走出了道,踏入了虚空”。他们不再是旧意义上的人类,而是牺牲了自己在传统人性中的份额,致力于决定“人性”未来含义的人。
自然的最终胜利:
- 当所有声称“这是好的”动机都被“揭穿”时,剩下的只有“我想要”(I want)。制约者将不可避免地受其自身快乐的驱动。
- 由于缺乏“仁慈是好的”这一判断(即重新进入“道”),他们的动机将纯粹来自偶然的冲动,也就是“自然”:遗传、消化、天气和想法的联想。
- 在人类征服自然的巅峰时刻,我们发现整个人类种族臣服于少数个体,而这些个体又臣服于他们自身“纯粹自然”的东西——他们的非理性冲动。
- “人类对自然的征服,在其完成之时,被证明是自然对人类的征服”。我们每一次看似胜利的举动都让我们一步步走向这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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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自然的代价是将其降级为“纯粹的自然”(mere
Nature)——一个被剥夺了价值、品质和目的因的世界,并被简化为可量化的世界。当我们把这个过程应用到我们自己身上时,得益者和牺牲者是同一个存在,整个过程因此徒劳。 - 最终,如果我们拒绝“道”,我们就变成了可以被任意欲望所塑造的“原材料”,而操纵者将是那些非人化的制约者,他们的动机是纯粹的“自然”冲动。只有“道”提供了普遍的人类行动法则,能够同时涵盖统治者和被统治者。
附录:道的例证 (Illustrations of the Tao)
附录列举了来自不同文化(如古埃及、古犹太、古罗马、古希腊、古印度、古中国、盎格鲁–撒克逊等)的自然法(即“道”)的例证。刘易斯指出,他并非试图通过普遍同意来证明“道”的有效性,而是展示其作为价值基础的广泛历史基础。
这些例证按以下类别组织:
- 普遍仁爱法 (The Law of General Beneficence):包括消极(不杀人、不作恶)和积极(爱邻舍如己、帮助穷人、寻求社会)两方面。
- 特殊仁爱法 (The Law of Special Benehcence):包括对亲属、配偶、朋友和国家的责任。
- 对父母、长辈和祖先的责任 (Duties to Parents, Elders, Ancestors)。
- 对子女和后代的责任 (Duties to Children and Posterity):包括繁殖、教育和敬畏儿童。
- 公正法 (The Law of Justice):包括性公正(不犯奸淫)、诚实(不盗窃、不设假界线)和法庭上的公正(不收受贿赂,不偏袒穷人或伟人)。
- 诚信与真实法 (The Law of Good Faith and Veracity):包括不撒谎、坚守信用和承诺。
- 仁慈法 (The Law of Mercy):包括帮助饥饿、对陌生人、寡妇和孤儿施舍。
- 宏大/伟大法 (The Law of Magnanimity):包括保卫自己、为国家而战、择死胜于奴役。
总而言之,《人类的废止》通过对现代教育倾向(如教科书作者盖尤斯和提提乌斯的价值主观主义)的批判,揭示了这种倾向如何最终导致情感的萎缩和“没有胸膛的人”的诞生。刘易斯坚信,所有真正的价值都源于“道”(即客观价值或自然法)。试图在抛弃“道”的基础上,通过“理性”或“本能”来重建价值体系的“创新者”必然失败。最终,人类对自然的征服达到了对人性的完全控制,但这权力并非属于所有人类,而是归于少数“制约者”。由于制约者已经抛弃了“道”这一客观道德基础,他们的行动只能基于非理性的冲动,从而使“人类的废止”成为“自然对人类的征服”。
我们可以将本书的核心论点理解为:如果我们将是非对错仅仅视为个人偏好或情绪反应,那么我们就卸下了作为人类的理性和道德盔甲。这就像一个国家丢弃了所有法律和宪法,而寄希望于少数统治者的“好心情”来决定公民的命运一样——最终,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将沦为纯粹的欲望和偶然性的奴隶。这正是“道”被废弃,导致人类的废止的必然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