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元章藏书0191
《我们的学校》Our
Schools

诺曼·费希尔(Norman Fisher)于 1949 年为时事局(The Bureau of Current Affairs)撰写的一本名为《我们的学校》(Our Schools)的手册的节选,旨在概述英国(不包括苏格兰)的公共教育体系。文章第一部分通过康沃尔郡(Cornshire)一个虚构的郡教育官员及其团队的日常和处理贝尔思韦特(Bellthwaite)地区新中学建设申请的详细过程,生动地展示了 1944 年《教育法》颁布后地方教育当局的工作机制和面临的官僚挑战。第二和第三部分则追溯了英国公共教育的历史演变,从早期的志愿和社会服务性质,过渡到 1944 年法案建立的全面、进步的教育体系,并探讨了这一新体系在行政管理、资金投入以及实施全民中等教育(特别是关于学校类型和学生选拔)方面遇到的当代难题。
该手册旨在阐述英格兰和威尔士公共教育服务的组织和方法。作者采用了一种独特的叙事方式,通过一个虚构的郡——科恩郡(Cornshire)——及其教育官员的日常工作,来描绘地方教育当局(Local Education Authority, LEA)的运作。
第一部分:新学校 (PART I: THE NEW SCHOOL)
第一部分通过生动的叙事手法,展示了在 1946 年初,一个典型的地方教育当局是如何运作的。作者描绘了科恩郡首席教育官处理日常事务,例如信件、会见下属(副手、助理教育官)以及准备教育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场景。
贝尔思韦特案例: 本章的核心是贝尔思韦特(Bellthwaite)地区代表团的来访,他们强烈要求建造一所新的中学现代学校(Secondary Modern School)。代表团指出,当地的七所现有学校普遍老旧、照明差、过度拥挤,甚至两所学校已有近百年历史。战争导致改善工程被推迟,而战后人口增加和出生率上升,使得对新学校的需求更加紧迫。
决策与行政过程: 首席教育官同意新学校的紧迫性,但强调面临全国性的劳动力和建筑材料短缺问题。随后的行政工作流程被详细记录下来:
- 计划制定: 副教育官菲尔丁(Fielding)根据预测的学生人数(包括出生率上升和新住房建设),将原计划中的新学校规模确定为四班制(four-stream school),但建议先按三班制设计和建造,以便未来扩建。
- 报告呈交: 首席教育官制定了提交给下属委员会的备忘录大纲,内容包括现有学校状况、出生率统计、新住房数据以及新建筑的可能性。
- 委员会审议: 总务小组委员会(General Purposes Sub-Committee)对提案进行了深入讨论。尽管面临反对意见(如房屋优先论、成本过高论),该提案最终以八票对三票通过,建议向教育部申请立即开始建设。
- 后续步骤: 提案获得教育委员会和郡议会批准。随后,地方当局向教育部提交正式申请,并启动现场勘查和建筑师初步设计工作。
- 场地争议: 场地选择(Site A、B、C)引发了新的争议,涉及土地面积(教育部要求 3 英亩,外加 19 英亩运动场)、交通便利性和其他地方当局(如城市区议会)的土地需求冲突。最终,在城市区议会放弃土地要求后,通过一系列谈判解决了场地问题。
两年多后,直到 1948 年春,新学校才奠基,这揭示了在教育系统内,从提出需求到实际施工所经历的复杂、多方参与(家长、管理者、地方当局、教育部、督学)的行政和决策过程。
第二部分:昨日的系统 (PART II: THE SYSTEM OF YESTERDAY)
第二部分回顾了公共教育的历史,解释了英国教育体制演变的原因和关键阶段。
I. 教育作为一项社会服务 (Education as a Social Service)
教育被视为一种社会服务(Social Service),特指“公共教育”体系的组织,而非个体的“教育”过程(education)。作者指出,英国的教育传统源自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古典教育(Classics),最初主要服务于富人或专业人士。但随着社会发展,大众教育被狭隘地理解为仅提供阅读、写作和算术等初级技能的“学校教育”(schooling)。教育是昂贵的社会服务,其发展受到维多利亚时代人对高税收的抵触和强烈的宗派宗教情结(sectarian sentiment)的阻碍。
公共教育的历史发展分为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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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3年至1870年:政府资助志愿学校(Voluntary
Schools)。 - 1870年起:建立由地方委员会(School Boards)出资和运营的国家提供学校(State-provided Scho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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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年起:废除学区委员会,教育管理权移交给通用地方当局(general purpose Local
Authorities),并将公共教育扩展到包括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 - 1918年(《费舍尔法案》)至1944年(《教育法案》):建立了法律上全面的公共教育系统。
II. 为什么公共教育会开始? (Why did Public Education begin?)
作者指出普及学校教育与工业化是并行的。在工业革命前,英国是一个由村庄和小城镇组成的农业国家,职业和道德训练主要在家庭和师徒关系中完成。工业革命(1780-1880)导致人口快速增长,工厂建立,工业城镇迅速无序发展。新城镇缺乏社区生活,充斥着拥挤和不卫生的房屋。儿童不再接受传统训练,而是在工厂里长时间工作,只学习机器操作的例行技能。这种社会生活的剧变,使得普遍教育成为一种社会改良的迫切需要。
III. 普及教育的需求 (The Need for Universal Education)
普及教育的需求是三方面的:文化、公民和职业。
- 公民需求: 1867年的《选举权法案》赋予了城镇工人投票权,使得教育统治者(educate our masters)成为必要,因为政治民主的前提是公民能够基于充分信息做出理性决定。
- 职业需求: 工业扩张需要新的技能(职员、工程师),但这种职业培训与过去将儿童融入家庭和社区的工艺技能是不同的。
- 文化与道德需求: 随着乡村和工匠文化的消失,普及教育被视为上层阶级和中产阶级传播文化、促进社会改善的道德责任。
到了 1870 年,由于公众情绪高涨和经济条件的改善(国家有能力负担放弃童工),普遍教育在心理上变得可行。
IV. 第一步 (The First Steps)
早期的普及教育依赖于志愿机构,如英国和外国学校协会(非国教,兰卡斯特制)和促进在既定教会原则下教育穷人国家协会(圣公会,贝尔制)。这些机构使用监导制(monitorial system)来解决师资短缺问题。
- 政府介入 (1833-1870): 政府开始向这些机构提供拨款。1862年的《法典》引入了“按结果付费”(payment by results)制度,根据督学对阅读、写作和算术的考试结果来支付教师工资,该制度极大地僵化了教育体系,直到 1904 年才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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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年教育法案: 该法案建立了由地方税收支持的学区委员会(School Boards),负责在需要的地方设立新学校。法案规定了强制入学(1876年)和免费入学(1880/1891年)。在宗教方面,采用了“考珀–坦普尔妥协”(Cowper-Temple
compromise),即在公立学校提供非宗派的、基于《圣经》的宗教指导。 - 旧有基础学校: 与公共初级教育并存的是旧基金会学校(Old Foundation Schools),包括公学和文法学校。在 19 世纪,这些学校经过改革(例如《公学法案》1866),成为教育青少年的典范,但由于成本高昂而具有排他性,保持了独立性,在社会和教育上都优于公共教育系统。
- 1902年教育法案: 终结了学区委员会,将教育管理权转移给通用目的地方当局(如郡和郡辖市)。法案赋予 LEA 提供高等教育的权力,这使得公共系统有可能与古老的英国教育传统建立联系。
V. 系统的发展 (The System Develops)
到 1902 年,普及学校教育已经建立,但教育质量仍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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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费舍尔法案》: 旨在建立一个全面发展和组织的公共教育系统。它增加了 LEA 提供辅助服务(医疗、膳食、托儿所)的权力,并将学龄提高到 14 岁(可选 15 岁),并计划推行强制性日间继续学校(Day
Continuation Schools)。然而,由于战后的经济紧缩,该法案的许多发展计划被推迟。 - 中等教育的发展: 地方当局建立了文法学校(Grammar Schools),为 12% 到 18% 的少数学生提供了高标准、自由教育的机会,从而提高了国家教育标准。
- 1926年《哈多报告》: 建议将学校教育分为两个阶段:小学教育(Primary,截止 11 岁)和中学教育(Secondary,包括文法、初级技术或现代学校),目标是实现共同标准和 15 岁的法定离校年龄。该报告也指出了改革面临的行政障碍(如第 3 类地方当局)和“双重系统”问题。
- 教育理念的转变: 理念从说教式(didactic)转向以儿童为中心(child-centered),强调通过兴趣学习和活动,而非单纯获取信息和技能。
第三部分:今日的问题 (PART III: PROBLEMS OF TODAY)
第三部分聚焦于 1944 年教育法案及其带来的挑战。
I. 1944年教育法案 (The Education Act 1944)
该法案确立了法律上完整的公共教育系统,分为初级、中级和继续教育三个渐进阶段。它要求 LEA 确保提供足够的学校,提供适合不同年龄、能力和天赋(abilities and
aptitudes)的各种教学和培训机会。
- 法案新特点: 将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教育部(Ministry),赋予其更大的权力和控制权。中学教育变为普及和免费,并将离校年龄提高到 15 岁(未来计划 16 岁)。
- 双重系统改革: 现有的志愿学校(Voluntary Schools)可以被划分为“受助”(Aided,管理者承担一半校舍升级费用)或“受控”(Controlled,LEA 拥有更多控制权和教职人员任免权)学校。
- 发展计划: LEA 必须提交详细的发展计划,说明如何新建学校和改造现有学校达到新的建筑标准(Building Regulations),该计划由部长批准后将具有法律效力。
- 继续教育: LEA 必须为所有 18 岁以下离校者提供日间继续教育(每周不少于两个半天)的义务。继续教育旨在涵盖技术职业培训、文化培训、娱乐活动和社会体育培训,并将向综合性的继续教育学院(College of Further Education)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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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结构: 行政体系分为四级:教育部(中央权威,拥有前所未有的控制和指导权);地方教育当局(仅限郡和郡辖市,废除了第 3 类地方当局,设立了分区执行委员会 Divisional
Executives 或例外区 Excepted Districts 进行权力下放);学校管理机构;以及两个中央咨询委员会。
II. 当代问题 (Some Contemporary Problems)
1. 下一步: 将法案转化为现实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由于战争遗留问题、建筑中断和战后出生率急剧上升,学校建筑严重不足,许多中学教育仍在旧的校舍中进行。据估计,需要额外 65,000 名教师来满足提升学龄和设立郡立学院的需求。
2. 中学教育的组织: 法案要求为所有 11 岁以上儿童提供免费中学教育,其类型应根据儿童的能力和兴趣进行区分,但要达到共同的标准。
- 三类型划分: 官方倾向于将能力划分为学术型、技术型和普通型,并据此将学生分配到文法学校(学术型,约 15%)、技术学校(技术型,约 15%)和现代学校(普通型,约 75%)。
- 核心挑战: 难以准确地在 11 岁时进行选拔;难以确保所有类型学校在建筑、设备和师资上标准一致;以及最重要的是,难以使所有学校类型在家长和儿童心中获得同等的声望。
- 替代方案: 许多人提倡设立多边学校(multilateral school,即一所学校内提供所有三种课程),以避免因学校类型分离而导致的社会区别。然而,反对者认为,如果现代学校不独立,其课程将可能被文法或技术学校主导。
3. 我们能负担得起吗? (Can We Afford It?) 教育的实际成本在于从工业中转移的材料(主要是建筑材料、家具、设备)和劳动力。作者指出,尽管国家每年在教育上的花费(约 2 亿英镑,含膳食)仍低于赌博或娱乐上的花费,但在经济紧张时期,公众对教育需求的容忍度可能会受到影响。
4. “死于协商” (‘Death by Consultation’) 英国的教育系统建立在伙伴关系和权力平衡之上,涉及中央政府、督学、LEA 和志愿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制衡。虽然自由对教育至关重要,但民主协商的过程往往是缓慢的。作者承认,1944 年法案赋予部长广泛的权力,存在权力集中化的风险。
5. 成功与目标: 公共教育的成功在于提高了国家的识字率,支持了议会民主。然而,教育系统尚未消除职业教育与自由教育之间的鸿沟,也未实现文化(高雅艺术)的广泛传播。作者总结道,公共教育的主要目的是道德提升(moral improvement),尤其在宗教衰退的时代,其任务更显艰巨。教育是社会试图自我改进的方式。
讨论建议 (SUGGESTIONS FOR DISCUSSION)
书评最后还包含了一份讨论大纲。作者建议利用第一部分的故事形式进行角色扮演,讨论如“新建一所学校需要哪些步骤?”或“在住房和学校之间做选择”等问题。
讨论系列建议涵盖以下主题:
- 公共教育为何开始? (Why did Public Education begin?) 探讨工业革命的影响、公民需求以及志愿努力的作用。
- 谁应该管理教育? (WHO SHOULD ADMINISTER EDUCATION?) 讨论中央政府、地方当局、宗教团体和学校管理者之间的权力平衡,以及协商机制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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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法案的实际意义? (WHAT WILL
THE 1944 ACT MEAN IN PRACTICE?) 讨论学龄提高、宗教教育的普及以及继续教育设施的需求等。 - 我们能负担得起吗? (CAN WE AFFORD IT?) 评估法案在教师、建筑、设备和辅助服务方面的物理要求和成本。
- 适应儿童的需求: (FITTING IN THE CHILDREN) 探讨教育目标、不同能力儿童的组织安排(如文法/技术/现代学校的划分),以及多边学校的优缺点。
这本手册为读者提供了深入了解 1944 年教育法案后英国公共教育体制的历史、结构和实施挑战的权威视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