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与国际现势

 



《国际组织与国际现势》由周咸堂编著,并已四次再版,显示其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时效性。作者明确表示,本书立场坚决地站在中国国家的角度来观察和评判国际组织及当前的国际局势。内容分为国际组织国际现势两大部分,前者详细介绍了国际联盟(包括其起源、构成、行动与衰落)和联合国组织(涵盖其简史、主要机构如大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及专门机构的职能与工作),后者则追溯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的重要国际会议以及战后的新危机与国际格局的演变,例如美苏冷战时期的各项政策、亚洲和非洲的危机事件等。书中对许多历史事件和机构的运作进行了事实陈述与批评

 

作者认为本书相比前三版有所进步;不过,本书距离理想状态仍有差距。作者撰写此书的坚定立场是站在中国国家立场上,审视国际组织与国际现势。除了事实说明和陈述外,作者特别重视批评,凡对中国有利的则加以鼓励和赞扬,反之则予以揭发和抨击。作者认为,在今日的自由中国,更需要强调这种以自身利害观点出发的国际观。本书旨在为国际组织与国际现势这一近年来的新课题提供有系统的参考书籍和广泛的材料,帮助读者对这些方面有所了解和认识。

第一部 国际组织

第一章 国际联盟 (The League of Nations)

  • 国际联盟的起源: 国际联盟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由巴黎和平会议成立的。虽然早在国际法成立之日或更远的国际社会形成后,就有学者如杜布瓦(Pierre Dubois, 1305)、卢梭(Jean-Jacque
    Rousseau, 1761
    )和康德(Emmaul Kane, 1789)等提出消灭战争、保卫和平的计划,但那仅是理想。国际组织的真正实现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例如英国社会内的国际联盟协会和美国的和平强制同盟(成立于 1916 6 月)等组织的努力促成了国际联盟盟约的草拟。
  • 国际联盟的构成: 国际联盟的最初理想是网罗世界上所有国家,但直到 1929 年仅有 45 个国家加入。最初的成员国包括 32 个原来的联盟国,以及后来加入的被邀请国。需要注意的是,美国、俄国、土耳其、巴西及墨西哥五个主要国家当时均未加入。国联有三大主要机构:国联大会(Assembly)、国联理事会(Council)和秘书处(Secretariat)。国联大会相当于立法机关,每年至少开会一次,处理一切有关世界和平的事项。理事会是执行机关,最初有 9 名理事,后增至 14 名。
  • 国际联盟的行动: 国联的两大目标是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增进国际协力与互助。国联最重视以和平手段处理国际纠纷,规定盟国间如有断交危险,在未经过判决或报告后的三个月内,不得诉诸战争。国联还规定了裁减军备、保障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并采取公开外交政策以防止秘密条约的成立。在存在的 20 年间,国联处理了 30 件国际纠纷,成功解决了 1925 年希腊与保加利亚的边境冲突。然而,国联在处理南美洲的大度谷事件、日本侵略中国东北的九一八事件和意大利侵占阿比西尼亚的案件中,虽采取了制裁,但日意两国最终都达到了侵略目的。国联也致力于国际协力互助方面的工作,如改善劳工待遇、监控毒品交易、预防疾病和设立国际红十字会等.
  • 国际联盟的没落: 国联因英、法等国的私利操纵、美俄等大国的缺席以及缺乏武力作后盾,在成立之初便表现出薄弱无力。国联未能基于正义解决国际争端,反而成为英法等国支配世界政治的工具。对日本九一八事变、意大利侵略阿比西尼亚、纳粹德国崛起等问题束手无策。集体制裁的破坏(如九国公约、罗迦诺公约被撕毁)也是国联崩溃的重要原因。随着 1939 年德国入侵波兰和 1941 年日本偷袭珍珠港,全球性大战惨烈进行,国联宣告寿终.

第二章 联合国组织 (The United Nations Organization)

  • 联合国简史: 联合国组织成立的主要因素是国联的没落和 1931 年至 1941 年间国际帝国主义者一连串的侵略浪潮。联合国的最初形式是 1941 年罗斯福和邱吉尔会晤时签署的《大西洋宪章》。1942 1 1 日,中、美、英、苏等 26 国在华盛顿签订《联合国联合宣言》,联合国名称正式公之于世。1944 年在敦巴敦橡园会议上,四强代表起草了《联合国宪章》草案。1945 4 25 日,旧金山会议举行,苏俄力争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参加。会议讨论并修正了宪章草案,尤其在五强否决权、安全制度和国际托管制度上存在很大争议。宪章于 1945 6 26 日签署,并于同年 10 24 日生效。1946 1 10 日,联合国在伦敦举行第一次大会,选出主席和秘书长,组织至此正式成立。
  • 联合国的主要机构: 联合国机构分为主要机构和专门机构。
    • 联合国外会: 是联合国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国组成。职权包括审议国际和平与安全原则、讨论国际问题、促进国际合作(人权、经济、社会等)、接收并审查报告、选举各理事会理事国和法官,以及审批预算。重要问题的决议需到会及投票之会员国三分之二多数决定。工作由六个主要委员会推动,并设有小型联合国大会(或称大会过渡委员会)。
    • 安全理事会: 是最有实力的机构,负责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拥有立法和执行权。安理会由 11 个会员国组成,包括 5 个常任理事国和 6 个非常任理事国,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否决权是 1945 年雅尔达会议正式决定的。常任理事国意见不一致,就不能有任何重要决议,苏俄的滥用否决权被认为是安理会最大的失败。安理会下设有军事参谋团、常规格军备委员会和原子能管制委员会。
    • 经济暨社会理事会(经社理事会): 旨在促进全球人民的经济及社会进展,其工作多为制定政策、指导直属机构活动或对会员国提供协助与建议。由大会选出的 18 个会员国组成。下设有人权委员会、麻醉品委员会、社会委员会、统计委员会等 13 个常设直属机构,以及欧洲、亚洲与远东、拉丁美洲和非洲四个区域经济委员会。
    • 托管理事会: 负责监督国际托管制度,是国联委任统治制度的继承。其职权包括审查管理当局报告、接受请愿书和视察托管领土。理事国由管理托管领土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非管理国及大会选举出的其他会员国组成。
    • 国际法院: 是联合国的司法机构,前身是海牙常设公断法院和国际联盟的常设国际法院。由 15 位法官组成,审理诉讼案件(限于国家)和就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法院不能自动介入国际政治、经济或军事纠纷,且判决如遭常任理事国否决则无法执行。
    • 秘书处: 是联合国的执行机构,约有 7000 名职员,由秘书长一人领导,任期五年。联合国的经费由全体会员国分摊,按各国国家财富及国民总收入决定百分比,美国承担最多。
  • 专门机构: 联合国核准了 13 个专门机构与其发生联系,包括国际劳工组织(ILO)、粮食暨农业组织(FAO)、联合国教育科学暨文化组织(UNESCO)、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国际货币基金(IMF)、万国邮政联盟(UPU)等。
  • 联合国的工作: 联合国处理了多个世界问题和纠纷,包括叙利亚及黎巴嫩的英法撤军问题;伊朗控诉苏军侵驻阿赛尔拜占案(迫使苏军撤退);西班牙问题(宣布佛朗哥政权可能构成威胁);希腊及巴尔干问题(苏俄支持游击队);埃及和苏丹问题(英国驻兵和苏丹自决);巴勒斯坦问题(阿剌伯人反犹太人建国);南非种族歧视问题(南非拒绝联合国的改善要求);苏俄封锁柏林问题(通过谈判解除);印度尼西亚问题(通过调处委员会解决荷印冲突);喀什米尔问题(印巴争端,公民投票未能实现);韩国独立及统一问题(因雅尔达协定南北分裂,最终爆发韩战);中国控诉苏俄违反中苏友好条约案(经联大决议继续调查);对落后国家的技援计划;韩国战后复兴工作(设立 UNKRA);以及原子能和平用途问题(推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成立)。
  • 联合国的会员及展望: 联合国创始会员国为 51 国。新会员国加入需经安理会通过及大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自 1955 年底的集体入会案后,会员国数量快速增加,到 1960 年已达 99 国。关于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作者指出联大历次采取缓议方式,旨在拖延,并强调坚决反对任何两个中国的方案,认为这违反宪章精神和中国人民意愿。展望未来,作者承认联合国是人类崇高理想的国际组织,在历史发展上已超越国联。虽然联合国有否决权等诸多缺点,但在制裁北韩侵略事件中展现了活力,作者希望联合国能够排除障碍,采取明确政策对抗共产主义的威胁。

第二部 国际现势

第一章 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的国际会议

  • 开罗会议: 1943 年 11 23 日至 26 日,罗斯福、蒋主席和邱吉尔在开罗举行。会议目的是讨论远东大局,公报保证剥夺日本自 1914 年后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并将中国领土(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归还中国,并决定在相当时期使朝鲜自由独立。
  • 德黑兰会议: 1943 11 28 日至 12 1 日,罗斯福、邱吉尔和史达林会晤。决定破灭德国武力的计划,并在 1944 5 月末或 6 月初开辟欧洲第二战场。宣言表示三国将在战争与战后和平中共同工作,并一致愿望维持伊朗的独立主权与领土完整。
  • 雅尔达会议: 1945 2 7 日至 11 日,三巨头在克里米亚举行。会议的主要原因是美国情报错误,认为必须邀请苏军参战才能加速击败日本。会议的秘密内容包括:维持外蒙现状;恢复帝俄在远东的权利,包括南库页岛归苏俄、大连国际化(苏俄有优越权)、苏俄租借旅顺为海军基地、中东路和南满路由中苏共同经营;以及千岛群岛交予苏俄。史达林以此为条件,答应与中国缔结友好同盟条约。此次会议被批评为远东的慕尼黑,是出卖中国的会议,间接导致了中共在东北壮大和韩战的发生。
  • 中苏会议: 1945 年 7 1 日至 8 14 日,为履行雅尔达协定,中苏在莫斯科举行会议,签署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条约内容涉及旅顺军港、大连商港、铁路共同管理、外蒙古公投等问题。中国以极大牺牲换取了苏俄承诺对中央政府提供道义支持和军援。然而苏俄多次违反条约规定,支援共匪叛乱。中国政府最终于 1953 2 26 日宣告该条约无效。
  • 波茨坦会议: 1945 年 7 17 日至 8 2 日,杜鲁门、邱吉尔和史达林举行。会议决定了投降后的德国管制原则,并发表了要求日本无条件投降的宣言。由于原子弹的使用,苏俄仓促于 8 8 日对日宣战,以求渔利。

第二章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旳新危机

  • 赤色侵略的威脅: 二战后,苏俄利用其共党国际,在领土方面并吞或统治了约 1430 万平方英里土地,奴役了约 8 亿人口。其侵略遍及东欧、伊朗、巴尔干、中国大陆、韩国和越南。
  • 共产党的对外策略: 苏俄采取伪装的和平和平攻势的策略,其侵略原则是力量未备、无绝对取胜把握时绝不动手,机会到来决不放松。史达林死后,马林可夫发起了新和平攻势以稳定内部权力、削弱民主国家的反共努力。苏俄内部的权力斗争激烈,贝利亚被整肃、马林可夫被驱逐,表明苏俄内部思想动摇和危机四伏。随后推出的和平共存理论是旨在分化民主国家的障眼法,集中于对日重建外交和对英贸易扩张。又采取中立运动策略,试图在欧洲建立中立地带,在亚洲拉拢日本,目的是构建共产帝国的扩张渡桥。赫鲁雪夫为平息内部民怨而发起了清算史达林运动,但本质上仍是推行赤色帝国主义。1956 年匈牙利爆发的反共抗俄革命,虽被苏军血腥镇压,但暴露了共产党的失败已是定局。赫鲁雪夫最终通过内部清洗完成了个人独裁,并推出了赫鲁雪夫主义,被批评为对外恐吓、对内欺诈的幻想。
  • 美国的反共政策:
    • 杜鲁门主义: 提出围堵政策以抵抗苏俄扩张,最初表现为向希腊和土耳其提供军援。
    • 马歇尔计划: 旨在通过经济援助(1948 年开始)复兴欧洲,以堵截赤色势力西侵。
    • 第四点计划: 1949 年提出,旨在以技术和知识援助世界落后地区。
    • 解放政策: 艾森豪政府提出,旨在通过非战争的政治、心理和宣传战,争取被奴役人民的解放。
    • 艾森豪主义: 1957 年提出,旨在对中东地区提供援助和合作,以抵抗共产集团的武力侵略,但后来的发展(伊拉克政变)使其退却和变质。
    • 甘迺迪的稳扎稳打政策: 1961 年提出,旨在加强同盟和抵抗侵略,但初期遭遇古巴和寮国问题的挫折。
  • 西方各国的防共准备:
    • 美洲: 成立美洲国家组织(OAS)以抵抗共党侵略。
    • 欧洲: 成立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 1949)以联防。巴黎协定(1954)吸收西德加入,加强了欧洲防卫。推动徐满计划(煤铁联营)和欧洲联邦计划,最终在 1958 年成立了六国共同市场,促进了经济团结。
    • 地区军事协定: 美国与西班牙签订军事协定(1953),获得了军事基地使用权。土耳其、希腊、南斯拉夫三国签订《巴尔干防卫公约》(1953)以加强联防。
    • 中东: 试图成立中东联防,土耳其、巴基斯坦、英国、伊朗、伊拉克(后退出)成立了巴格达公约,后改称中部公约组织(CENTO),以阻止俄帝南侵。
  • 中东与亚洲危机:
    • 中东危机: 由各国互相倾轧、巴勒斯坦问题、苏俄垂涎以及前殖民国家的介入造成。
    • 英伊石油问题: 伊朗 1951 年宣布石油国有化,与英国发生纠纷,后在国际调停下于 1954 年达成赔偿和石油公司协定,得以解决。
    • 非洲独立浪潮: 法属北非的突尼西亚和摩洛哥于 1956 年独立,苏丹于 1956 年独立,黄金海岸于 1957 年独立。阿尔及利亚问题持续困扰法国。
    • 苏伊士运河纠纷: 1956 年埃及纳赛尔强行接收运河公司。英、法、美三国提议成立国际管理机构,后因以色列、英、法发动军事行动,最终在联合国和美国的压力下撤军,运河管理权归埃及。
    • 刚果问题: 1960 年独立后爆发叛变和内战,导致卡坦加省等地区分裂,联合国介入维和。
    • 太平洋防共阵线: 美国加紧布局太平洋防共阵线,但因英美政策分歧而进展迟缓。成立了亚洲人民反共联盟(APACL, 1954)、东南亚公约组织(SEATO, 1954)、以及美国与菲律宾、澳洲、纽西兰、日本、韩国和中华民国的双边安全公约。
    • 韩战与越战: 韩战是北韩共军在苏俄默许下对南韩发动的侵略(1950),导致联合国军出兵干预,最终于 1953 年停战,但统一问题未解决。越战自二战后持续,因中共支援越共势力而加剧。1954 年的日内瓦会议决定越南沿北纬十七度线暂行分割,这被视为对越南的出卖
    • 亚非会议: 1955 年在万隆举行,虽然中共参与,但反共国家成功主导会议,通过谴责各种殖民主义的决议,对中共造成重大打击。
  • 战后和约缔结问题:
    • 对德和约: 德国被四国占领,后分裂为西德(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东德。1952 年美英法与西德签署和平契约,赋予西德近主权国家地位。东普鲁士被苏俄和波兰分割,萨尔区被国际机构管制,后于 1957 年归还德国。
    • 对奥和约: 战后奥地利被四国占领。经过多年谈判,最终于 1955 5 15 日,四国外长签署对奥和约,奥地利恢复独立并成为中立国。
    • 对日和约: 1951 年 9 月在旧金山由 48 国签署,但苏俄、波兰、捷克未签字。中国在 1952 4 月另与日本签订双边和约。和约规定日本放弃在外的侵略所得领土,并被认为是最宽大的和约。1956 年日苏签署共同宣言,结束了战争状态。
    • 对意、罗、保、匈、芬五国和约: 1947 年在巴黎和会上签订,涉及领土割让、军备限制及战争赔款等。

本书涵盖了国际组织从国联到联合国的发展历程,详细介绍了联合国的机构、职权及在处理各大国际热点问题上的作为。同时,本书也全面梳理了二战末期的关键国际会议及其对战后世界格局(尤其是雅尔达协定对远东的深远影响)的影响,并深入分析了战后国际现势下的赤色侵略威胁、共产集团的和平与中立策略,以及西方民主国家的围堵、解放和集体防御(如 NATOSEATO 等)准备。本书的分析重点和立场都围绕着中国国家利益,特别是对苏俄的批评和对两个中国方案的反对,体现了其站在中国国家的立场上来阐述国际现势的坚定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