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商报1929.12.14

悬赏启事



兹通告:林璞真,又名林钗,另名章敏德,此人共用三名,福建泉州晋江人,年约二十七岁。其正室留在中国,又另娶妾林莲氏(年二十七岁),随其同赴南洋谋生。

1927年5月,林氏赴柔佛州峇株巴辖巴力四耶任新民学校教员。然其人品行不端,居心叵测。

于本年(1929年)12月2日凌晨一时,与妾林莲共谋欺骗,拐走一名女童梅英,逃往石叻(新加坡)。林氏一家四口,连同被拐女童,共计五人同行。林璞真夫妇二人皆为耶稣教会信徒。此案已向地方政府报案一月,兹特公告请缉。

倘有仁人知其行踪并来函告知者,酬谢银五十元;
若能协助将其人等缉拿并送交政府,谢银二百元。
此事确凿无讹,决无食言,特此声明。

石叻海山街32号 延陵氏
峇株巴辖巴力四耶全兴号 吴先沛 启
民国十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南洋商报1929.12.14

賞格


通布缘林璞真又名曰林钗又再姓章名敏德此人叫曰三名矣係福建泉晉江人氏年纪二十七岁因彼正室在唐又再娶妾名林莲氏年纪二十七岁随他同来南洋图活生计因在民国十六年五月间赴峇株巴辖巴力四耶任新民学校教员之职论及此人品行不端包藏狼心事难逆料兹於本年十二月二号夜一时即与其妾林莲同谋骗计时将小女名梅英拐逃来叻总是林璞真一家大小四人并同梅英计五人其林璞夫妇二人均入耶稣教会兹因此案已在当地政府投案一个月请缉倘为四方仁德君子若知着落前来通信住址报明即谢花红银五十元正抑或有人能得将该人等捕送与当地政府到案即谢出花红银二百元正此帖是实决无食言此布

石叻海山街门牌三十二号延陵氏
峇株巴辖巴力四耶全兴号吴先沛  启
民国十八年拾二月拾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