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价値观——国民团结的途径

贞德拉

星洲日报55年(1929-1984



 

贞德拉·穆扎法博士撰写,探讨了马来西亚国民团结的途径,特别关注如何处理多元种族社会的复杂性。作者提出了三种路径来解决国民认同问题:第一种是文化上的完全平等,但被认为忽视了马来语和伊斯兰教的历史地位;第二种是极端强调马来历史和认同,但被批评对其他民族不公;第三种是承认马来语和伊斯兰教的特殊地位(作为国家官方语言和官方宗教),同时保障其他语言和宗教的权利,作者认为这是最可行且符合历史事实的途径。最后,文章提出了通过设立独立研究机构、加强社群理事会工作、利用媒体宣传共同价值观,以及停止以种族单一化视角看待社会等五项具体建议,以促进各民族间的团结。

 

该文深入分析了贞德拉·穆扎法博士(Dr. Chandra Muzaffar)关于在马来西亚实现国民团结的论述。其核心观点是,必须首先确立一个公正且符合历史现实的国民认同框架,然后在此基础上,将国家建设的重心转移到发掘和倡导跨越族群的共同价值观上。

报告首先概述了作者提出的构建国民认同的三种途径。他批判并排除了两种极端方案:第一种是给予所有语言文化完全平等的绝对文化民主,但这被认为是对马来语和伊斯兰教在该地区深厚历史地位的不公;第二种是仅基于马来历史和身份认同的同化模式,这又被视为对非马来族群权利的侵犯,且违背了现代公民权和伊斯兰教义。

作者力主的第三种途径是一种平衡的宪法框架,即在承认马来文作为唯一官方语言和伊斯兰教作为国教的历史特殊地位的同时,明确保障其他语言、文化和宗教的自由发展权利。作者指出,这一原则早已体现在1957年联邦宪法与国家原则之中,但其执行却流于种族间的讨价还价,未能真正深入人心。

因此,报告的核心建议是,在宪法基础上,必须积极转向对共同价值观的建设。这包括在政治上强调人权与民主,在经济上推动不分种族的扶贫政策和合作社等非族群性组织,在文化上则突出各族裔共享的文明理念,如家庭观念、尊重长者、谴责贪腐等。

为实现这一目标,报告提炼了作者的五项具体建议:

  1. 设立独立的种族关系研究所,进行系统性、权威性的研究。
  2. 强化社群关系理事会,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基层社区,化解族群矛盾。
  3. 善用大众媒介与公共机构,传播共同价值观,消除负面刻板印象。
  4. 超越僵化的种族标签,认识到各族群内部的复杂性,强调社会经济地位等非种族性因素的重要性。
  5. 承认新一代非土著的地位,特别是1970年后在国民教育体系下成长的学生,应给予他们与土著同等的公民机会,以促进文化融合和国民认同。

最终,报告引述作者的观点总结道,种族主义的根源往往在于精英阶层的利益争夺,而非普通民众的本性。广大基层民众,无论族裔,都面临着共同的生活困境,真正的团结障碍来自于利用种族分歧谋利的政治操弄。

一、 国民认同:国民团结的核心问题

国民认同(National Identity)是探讨国民团结时一个极其重要且困难的因素。要实现真正的国民团结,必须首先在一个被各族群广泛接受的国民认同框架上达成共识。对此,存在三种可能的构建途径。

二、 构建国民认同的三种途径分析

途径一:绝对的文化民主

这种途径主张对组成马来西亚的所有语言和文化都等量齐观,一视同仁。其具体构想包括:

  • 所有语言都具有官方语言地位,并假设以马来西亚语为共同语言。
  • 所有文化和宗教在教育、广播电视传播及国家预算资助中享有同等机会。

批判: 尽管这种途径看似是真正的文化民主,但它严重忽视了本国的历史现实。

  • 历史不公: 它对马来语和伊斯兰教不公平。马来语与该区域的历史文化有着不可分割的深厚渊源,而伊斯兰教自15世纪以来已成为马来半岛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 否定特殊关系: 马来社会认为,语言和宗教与这片土地的特别关系必须得到承认。将所有语言和宗教置于同等地位,无异于否定这种历史联系,是对国家历史认同的激烈修正,因此无法被马来人接受。

途径二:单一的同化模式

这种途径是另一个极端,它主张仅以马来历史和马来认同作为建国的唯一基础。其主要特征是:

  • 只有马来文和伊斯兰教可以在建国中扮演角色,其他语言文化被视为马来西亚以外的经验
  • 语言和文化政策的目标是将其他种族同化纳入马来观念。
  • 在经济和政治上给予马来人最大的关照。

批判: 这种途径同样存在严重缺陷,无法成立。

  • 对非马来族群不公: 它忽视了已将马来西亚视为家园的其他民族的利益,尤其是考虑到非土著人口占总人口近一半的现实。
  • 违背历史常态: 人类历史上,族群迁徙以及新文化元素的注入是普遍现象,世界上已很难找到纯粹的单一族属社会。
  • 违背现代公民观念: 现代公民观念承认,人类不分种族来源,都应享有基本的政治经济权利,以及使用、研究自身语言和信仰自身宗教的不可分割的权利。
  • 不符合伊斯兰教义: 伊斯兰教本身的国家和社会观念接受文化多元性,并主张给予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平等的社会和经济机会。

途径三:平衡与共存的宪法框架

这是作者推荐的途径,它在承认历史特殊性的同时保障各族群的权利。

  • 核心内容: 承认马来文为唯一的国家官方语文和伊斯兰教为国教的地位。同时,明确保证其他语言的应用和研究,以及其他文化和宗教的信仰自由。
  • 公民权利: 其他种族享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国家政治和经济生活,与马来社会一样,是享有相同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公民。
  • 理论依据:
    • 符合历史现实: 承认马来文和伊斯兰教的特殊地位是与历史事实相吻合的。
    • 维护国家特征: 有助于保存一个唯一可维持的国民特征。
    • 保障非马来人权益: 非马来人无须恐惧,因为他们应用母语、奉祀宗教和风俗习惯的权利受到保护。历史上有许多例子证明,一种语言文化在社会中占据突出地位,并不会导致其他文化被漠视(如12-13世纪回教社会中犹太思想的蓬勃发展)。

作者指出,这一途径的理论早已是马来西亚政治生活的一部分,体现在1957年联邦宪法与国家原则(Rukun Negara)之中。

三、 现状批判:从种族讨价还价到共同价值观

尽管第三条途径已在宪法层面确立,但其执行者并未成功地将其转化为能被各种族普遍接受的政策和计划。

  • 执行失败: 这一本应富有演化作用的建国途径,在现实中并未通过学校、媒体等渠道被社会化。
  • 沦为借口: 它反而被当作种族间讨价还价的辩护,成为维持现状、固化种族关系的思想根据。

因此,当务之急是在宪法认同问题解决后,将重点放在不同社会领域的共同价值观(Common Values共同原则(Common Principles)上。

  • 政治领域: 应重视人权、自由、全民国会以及为不同种族提供所需服务的行政机关。口号应是各种族间的团结,而非种族内的团结
  • 经济领域: 应强调不分种族地消除贫穷,并积极鼓励如合作社等有潜力培养跨民族共担义务的经济组织。
  • 文化与社会领域: 必须突出国民文化生活中的共同价值观。尽管各族群文化背景不同,但作为伟大文明的继承者,马来人、印度人和华人在许多核心价值观上拥有共识:
    • 珍视家庭为社会基础。
    • 强调尊敬家长、老人和贤人。
    • 认为集体社会道德对社会安宁至关重要。
    • 共同谴责过度的物欲、贪婪和贪污。

文明传统

对贪腐的看法

伊斯兰教

先知穆罕默德:贪污者将在世界末日时负着他由贪污所得的一切出现。

中华文化

《淮南子》:人主诚正,则直士任事,而奸人伏匿矣,人主不正,则邪人得志,忠者隐蔽矣。

印度文化

Kautilya(孔雀王朝):政府公仆的不法赃物不只要被没收,同时也要经常调动他们滥用公款或叫他们吐出所私吞的财物。

此外,在衣、食等日常生活中,种族藩篱已自然被打破,证明了文化融合在静静地进行,最好让其自然发展。夸大种族差异并以种族角度解决所有社会问题,是一条危险的路线,往往被那些从分化中得利的集团用来巩固自身地位。

四、 实现国民团结的五项具体建议

为推动基于共同价值观的国民团结,作者提出了五项具有操作性的建议。

  1. 设立独立的种族关系研究所 (Independent Institute for Ethnic Relations Studies)
    • 目的: 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对各社会领域的影响、族群间的交往作用、矛盾产生、种族偏见、文化共同点等。
    • 性质: 必须完全独立自主,采取系统化和全面性的方针,延揽各方面专才。
    • 归属: 置于国会管辖之下,并时时向国会提供意见。
  2. 强化社群关系理事会 (Community Relations Council)
    • 新角色: 由上述研究所授予特别指导方针,在地方层面执行研究所的建议。
    • 任务: 解决如街坊间的种族猜疑、学校中的种族偏见等具体问题,扮演更有建设性的领袖角色,直接处理影响国民团结的因素。
  3. 善用媒体与公共机构 (Utilize Media and Public Institutions)
    • 渠道: 报章、杂志、电台、电视台,以及回教堂、礼拜堂、职公会、乡团公会等公共场所。
    • 目标: 有效地传播共同的社会及文化价值,制造一种各族群在社会哲学方面拥有共同因素的共识,并借此摧毁现存的种族偏见,如马来人懒惰华人贪婪印度人肮脏等。
  4. 超越僵化的种族标签 (Move Beyond Rigid Racial Labels)
    • 核心思想: 停止把任何一个种族当作无差别的单纯整体。
    • 具体做法: 承认每个社群内部都由不同组别和阶级组成,存在不同的利益和见解。要认识到,一个人所处的经济社会地位或就业领域,往往比其所属的族别更能表达他的实际情况(如收入、教育、利益和理想)。
  5. 承认新一代非土著的地位 (Recognize the Status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Non-Pribumis)
    • 目标群体: 特指在1970年后入学,以马来文作为主要教育媒介语的非土著学生。
    • 理由: 他们是国民教育政策的产物,通常能讲流利马来语,对马来文化习俗有深入认识,已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文化統合。对他们而言,土著和非土著的二元论已不适用。
    • 具体措施: 必须让他们和土著同胞共享贷款、奖学金、就业及升迁的平等机会。继续区分彼此只会带来间隔和疏远感,甚至导致他们对政府产生反感。承认并奖励这些对国家历史现实做出适应的人,有助于培养更积极的文化适应态度,从而促进国民团结。

五、 结论:团结的障碍源于精英而非大众

作者认为,上述五项建议并不需要对现行事务程序作急遽变更。对于马来群众倾向于种族思想的普遍担忧,作者表示怀疑。

他指出,贫苦的马来人或非马来人,无论是农民、渔夫还是园丘工人,他们终日忙于生计,面临的是共同的生活问题。这种由生活折磨编织成的共同联系,是富裕阶层无法明白的。相反,种族间的敌意往往以种族姿态出现在中上阶级的权力与利益争夺中。

最后,报告引用已故敦拉萨(Tun Abdul Razak)的深刻观察作为结尾:

“虽然大家进相同的学校,读相同的科目,拥有相同的社会观和愿望;但是种族思想和种族对立,却在受过教育的马来西亚人中更形普遍。华人和马来人农夫很少谈到种族主义,有些根本没有觉察到,……大家生活得同为马来西亚人。——直到一些搞种族主义的政客开始向他灌输和传播怨恨。

这段话有力地揭示了,国民团结的主要障碍并非源自基层民众的天然隔阂,而是来自上层精英出于政治利益的操弄和煽动。